連鎖藥店店員從非正規渠道進貨被查出是“假藥”,被判刑6個月
2020-12-16行業資訊
內容源自 封面新聞
假藥嚴重危害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對社會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。12月9日,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,近日,宜賓珙縣法院公開審理判決了一起售賣假藥案件,嚴厲打擊醫藥領域刑事犯罪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。
這也是珙縣法院今年審理的首例銷售假藥案件。

經審理查明,被告人張某某為珙縣某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一連鎖店營業員,負責藥品采購、銷售。
2015年下半年至2017年7月期間,被告人張某某私自從非正規渠道以每盒20元的價格,分三次購入“風濕關節寧膠囊”“骨痛康”“咳喘護肺寧膠囊”等藥品320盒,其中150盒尚未收到貨,將上述藥品在該藥店進行銷售。
2017年7月27日,珙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該藥店檢查時,查獲上述三種藥品共計27盒。經認定,上述三種藥品系假藥。被告人張某某非法獲利800余元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某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規,銷售假藥,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,鑒于張某某認罪悔罪,屬初犯,自愿認罪認罰,判決張某某犯銷售假藥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;禁止張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藥品銷售相關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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